沈达明 1915年11月8日生,男,汉族,上海市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1934年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法律系,1936年入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研究院攻读法学,1929年获法国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先后在重庆朝阳学院法律系、国立安微大学、上海震旦大学任副教授、教授。调到北京对外开放贸易学院后,长期从事法语和国际经济法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并多次到国外讲学和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沈达明教授是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法学家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学科创建人之一。在国际经济法研究方面卓有成就。他精通英语、法语,曾参加《毛泽东选集》法文版的翻译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法律文件法文本的审定工作。他主持完成的国家教委第二批高等学校博士点基金项目《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60万字)被誉为填补了我国法学界空白。
主要著作:
1、《英美银行业务法》
2、《德意志法上的法律行为》等,
合著:
1、《工业产权与技术转让》;
2、《国际融资的法律与实务》;
3、《国际贸易仲裁中心——瑞典的法律与仲裁》;
他主编(合著)的《国际贸易法》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和司法部优胜教材奖,被列为全国法律学科适用教材;《国际商法》获对外经济贸易部优秀教材一等奖。
沈达明教授现为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顾问、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席、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法司顾问、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顾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研究生导师。1991年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
主要著作:
法国商法引论/沈达明编著.--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
准合同法与返还法/沈达明编著.--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9.
衡平法初论/沈达明编著.--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7.
英美证据法/沈达明编著.--北京:中信出版社,1996.
英美合同法引论/沈达明编著.--北京: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93.
比较强制执行法初论/沈达明编著.--北京: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94.
比较破产法初论/沈达明,郑淑君编著.--北京: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93.6.
英法银行业务法/沈达明,郑淑君编著.--北京:中信出版社,1992.9.
【相关作品】
→ 关于信托的准据法与承认信托的海牙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