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久镛 著名国际法学家。1926年10月9日出生于浙江宁波。
1948年上海圣约翰大学政治系毕业,获学士学位;
1951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国际法硕士学位;
1951-1954年在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进行国际法学研究;
1956-1958年在国际关系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
1958-1964年在外交学院讲授国际法,先后任讲师、副教授;
1964-1973年在国际法研究所任研究员;
1973-1980年在国际问题研究所任国际法研究员;
1980-1993年起任外交部法律顾问。
曾担任多项社会职务,其中包括:
中国对外经济和贸易促进会对外经贸仲裁委员会委员(1984-1988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88-1993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93年);
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顾问(1995年起);
中国法学会香港法学会理事;
美国国际法学会会员、意大利“全球社会:国际法和判例年刊”顾问委员会委员等;
1987-1993年任联合国国际委员会委员。
曾多次以中国代表团代表或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国际会议及外交谈判:
1984年在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工作组中任中方法律顾问;
1985-1993年任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首席代表处法律顾问,在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和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工作中出色地发挥了法律专家的作用;
1993年11月当选为国际法院法官,任期9年;
2000年2月当选为国际法院副院长,任期3年;
2002年再次当选为国际法院法官;
2003年2月6日当选国际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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